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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厂工伤,出院后老板把我病历和出院证明拿走了,不给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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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要求雇主无论是正式职工还是雇工都必须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以提供工伤待遇。如果发生工伤,员工可以拿工伤保险单据与老板协商,如果老板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责任在老板。如果老板不愿意协商,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工伤认定,还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充分的材料。一旦获得工伤认定,员工可以再次与老板协商,或者直接起诉至,通常会判老板赔偿。

法律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不管是正是职工,还是雇工,都应该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出现工伤的,给员工提供工伤待遇。你可以拿工伤保险给老板看,跟他协商,把医疗费用单据带上。他没给你办工伤保险的话,责任肯定在他。不愿意跟你协商的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要求进行工伤认定,如果工伤后导致劳动能立问题,还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当然你要带很多材料,所有要准备好时间。有了工伤认定后,再跟老板协商,或者直接去起诉,一般会判你老板赔偿的。

拓展延伸

被雇主扣留医疗记录后的工伤事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您在工厂发生工伤后,出院后却发现雇主扣留了您的病历和出院证明,您需要采取一些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尽快与雇主进行沟通,要求他们归还您的医疗记录。如果雇主不配合,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其次,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报告此事,并提供相关证据。同时,您还可以保留所有与工伤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包括医疗费用收据和证明工伤的医疗报告。最后,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考虑提起法律诉讼,寻求赔偿和恢复您的权益。请记住,及时采取行动是维护自己权益的关键。

结语

保护员工权益,办理工伤保险是雇主的责任。如遭遇工伤,可与雇主协商并出示医疗费用单据,如雇主未办理工伤保险,责任在其。如无法协商,可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必要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准备充分材料。获得工伤认定后,可再次协商或向起诉,一般可获得赔偿。若雇主扣留病历和出院证明,应尽快沟通,如不合作可寻求法律援助,报告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伤保险机构,并保留相关证据。如权益受损,可考虑提起法律诉讼,恢复权益。及时行动是维护权益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七条 国家建立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六十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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