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离婚是有所。那么这些是出于对女方的保护,用来避免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顾女方而进行离婚的情形所设置,所以仅仅针对的是男方的一些。而女方要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所以怀孕期间女方提出离婚的,人民应当予以受理。所以在怀孕期间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
一、孩子两个月应该怎么离婚
孩子两个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离婚。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可以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法律虽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这里,关键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从审判实践及最高人民的有关司法解释看,“确有必要”的情况,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怀孕(不包括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的情况。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就应受理。另外,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仍然不能提出离婚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