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离婚时,财产按首次结婚处理。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做出判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应予以保护。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复婚后再次离婚时,财产应按首次结婚时处理。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将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做出判决。对于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排除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五)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