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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刑事案件诉讼时效

来源:仔深养生

法律主观:

刑事追诉时效 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 过了诉讼时效 的不再追诉。对于刑事案件 超过诉讼时效 的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虽然我国《刑法》对于超过追诉期的案件原则上不再追诉,但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犯罪,已过20年追诉期后,人民认为仍必须追诉的,经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仍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而连续犯、继续犯和集合犯的追诉期限,应当从最后一次犯罪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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