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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对合同未到期辞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仔深养生

劳动法规定,正常辞职合同未到期无需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构成要件只需违约行为的存在。劳动者享有自由离职权利,用人单位不得禁止离职或拖欠薪资。免责事由仅限于不可抗力。劳动者只需遵守劳动法规定,即可正常获取薪资。

法律分析

一、劳动法关于合同未到期辞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只要是正常辞职,合同未到期也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其他有关约定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赔偿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自由约定违约责任。一些用人单位借此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明显过高的违约金,从而实际上剥夺了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权,自主择业权。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劳动合同违约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从构成要件上看,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应具有一元性。在违约责任的构成上,英美法系民法典认为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有一个,即违约行为的存在,而法系传统的法律与理论都认为应具备四个要件: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人主观上的过错。基于劳动合同的特殊性,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宜采用英美法系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要件的规定,即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只需违约行为的存在即可。其理由主要基于两点:

(1)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构成上并不以损害事实为必要要件,在特定情形下,损害事实仅是在承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时的一个前提,并不能说,无损害事实,劳动合同违约方即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2)劳动合同违约责任以违约行为的存在为构成要件,不仅方便裁判,利于提高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追究效率,而且可以促使当事人增加履行合同的责任感,尽量遵守合同纪律。

关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学界公认的免责事由为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及债权人过错。按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只有不可抗力可免除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而且不履行合同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享有自由离职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可以禁止离职,也不可以借故拖欠薪资,需要正常发放,劳动者只要不违反了《劳动法》,准守离职的规定,那么是可以正常获取薪资的。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正常辞职时,即使合同未到期,也无需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违反合同其他约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为保护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违约金条款,只有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违约的构成要件主要是违约行为的存在,不以损害事实为必要要件。免责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及债权人过错。劳动者享有自由离职权,用人单位不得禁止离职或拖欠薪资。只要劳动者遵守劳动法规定,按照离职规定离职,应正常获取薪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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